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31
——甘肃“飞天学者特聘计划”
为贯彻国家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科技和人才规划纲要,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甘肃省教育厅决定实施“飞天学者特聘计划”。
“飞天学者特聘计划”实行岗位聘任制,面向甘肃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省属高等学校的优势特色学科,设置飞天学者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由高等学校聘任,实行合同管理。
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服务发展的原则。本计划在高校设置“飞天学者”岗位,注重与国家和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高校内涵发展、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相结合,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和主要任务,服务甘肃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大需求,实现高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
二、坚持突出重点、发挥优势的原则。本计划更加突出将高校学科建设的长远规划与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紧密结合,与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结合,以突出办学特色、提升优势学科的人才培养和服务能力为目标,实现全省高校的特色发展。
三、坚持以用为本、目标管理的原则。本计划立足用好现有人才,注重引进和培养高水平学科领军人才,讲座教授岗位以更加灵活的方式,面向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机构,突破地域和单位限制,明确任务,签订聘用合同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
岗位及职责
设置“飞天学者”特聘岗位,学校应具备支持设岗的学科优势和协同创新的综合实力,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对甘肃省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重点考虑与石油化工、有色冶金、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文化艺术、生态保护、民生工程、金融高地等领域发展相关的学科。
二、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重点建设平台依托的学科。
三、具有硕士一级以上学科点,教学科研实力雄厚,标志性成果突出,处于国际国内学科发展前沿,有望实现重大理论和应用突破,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
“飞天学者特聘计划”设置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3类岗位类型,与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相衔接,构建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特聘教授主要职责: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产生飞天学者精品学位课程和优秀学位论文。2.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国内先进水平。3.面向国家和甘肃重大战略需求,以及国际科学技术前沿,积极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力争取得标志性成果。4.领导本学科方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学术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讲座教授主要职责:1.开设本学科前沿或核心领域的课程及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产生一批“飞天学者”精品学位课程和优秀学位论文。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建议,促进本学科进入国际国内学术前沿。3.面向国家和甘肃省重大战略需求,以及科学技术前沿,积极培养和组建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工作团队。4.积极推动省内高校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学术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青年学者主要职责:1.积极参与学科团队建设,成为主要学术方向带头人,在本学科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2.认真开展培养工作,承担本科生培养任务,至少系统讲授1门本科生学位主干课程,教学评估优秀。能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指导研究生积极开展学术科研和实践创新活动,培养成效优异。3.面向国家和甘肃省重大战略需求,独立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开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重大发展需求的各类工作。4.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拓宽学术视野,带领本学术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基本条件
特聘教授基本条件:1.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在签订聘任合同后的一年内到岗工作,每年工作时间至少9个月。
讲座教授基本条件:1.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国内公认的重大成就。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4.校外聘用,每年在受聘高校累计工作至少3个月。
青年学者基本条件:1.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2.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专职工作,原则上应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教学工作量饱满,具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已经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4.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主要程序
一、有关高校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设岗申请,甘肃省教育厅根据专家审定意见,确定设岗学科并向社会公布。
二、高等学校根据获准设置的具体岗位,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符合条件者可通过自荐、专家推荐、驻外使领馆推荐等多种形式应聘。
三、有关高等学校要制订具体的“飞天学者特聘计划”实施办法,组织知名同行专家(至少两名校外)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四、高等学校应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实际能力水平和学术道德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一周。学校对有关异议进行调查,并将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五、甘肃省教育厅对高等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按照岗位标准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公示。
六、在公示期间,对候选人提出的异议,由申报学校组织调查并形成书面意见,报省教育厅审核。
七、甘肃省教育厅审定公布“飞天学者”受聘人员名单,授予“飞天学者”称号,高等学校与拟聘任人选签订聘任合同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岗位津贴
一、飞天学者在聘期内享受岗位津贴。特聘教授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5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津贴为每人每月1.5万元人民币,一般按3个月支付。青年学者享受每人每年4.5万元津贴。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同时享受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
二、设岗高校为飞天学者提供至少1∶1的配套津贴,同时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启动经费和工作生活条件,支持他们牵头组建学术团队,推动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
考核管理
一、高等学校与飞天学者签订的聘任合同,明确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飞天学者在岗期间的科研成果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设岗高校要加强对飞天学者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支持飞天学者履行职责。
三、飞天学者聘任起始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聘期结束后,由甘肃省教育厅会同高等学校进行期满考核。
四、高等学校每年12月底前将飞天学者实际在岗时间和履职情况报甘肃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可对飞天学者履职情况进行抽检,按年度向高等学校拨付津贴;对于聘期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视情况扣发或停发津贴,直至撤销“飞天学者”称号。
五、对于违反学术道德或法律规范者,将撤销其“飞天学者”称号,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津贴;聘期尚未结束的,由学校解除聘任合同。
六、飞天学者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不得担任高等学校领导职务或调离受聘岗位。对因特殊原因担任学校领导职务或调离受聘岗位的,停发其津贴。
(内容源自甘肃省教育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