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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尖”创新人才工程

    发布时间:2024-07-16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人才支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湖南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印发〈“三尖”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湘科发〔202234号)要求,开展2024年度 “三尖”创新人才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顶尖”人才


  1.支持对象。面向国家、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依托正在实施或筹建的湖南省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平台,培养引进能够统筹和集聚全省领域内重大科技项目、平台、人才团队、资金等创新资源的战略科学家。以引进人才为主。

  2.遴选方式。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支持顶尖科技人才“一事一议”相关办法,采取“落地一个、论证一个、支持一个”的动态遴选模式。

  科技领军人才(简称“拔尖”人才)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1)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领域;(2)未满48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企业、临床一线的科技人才放宽至50周岁(1974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已全职在湘工作;(3)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4)优先从国家和省重大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平台担纲领衔者中推荐。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且为实际控制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一家企业限1人申报。(2)企业在湘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创办不满5年的企业,累计净利润不少于200万元。(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创业项目符合湖南省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或能填补湖南省产业发展空白,或能突破“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4)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新能力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属于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上一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5%以上,或备案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类)。

  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简称“荷尖”人才)

  1.申报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在国内外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未满36周岁(19881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企业、临床一线的科技人才放宽至38周岁,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须办理入职手续。

  2.其他要求。

  (1)以下情形不能申报:已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在外省入选后全职引进来湘的除外),入选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芙蓉学者、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小荷”科技人才项目),已获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2)实行限项申报。同时:a.为加大对优秀青年博士后的支持,30周岁以下的在站全职博士后可申报,临床医学放宽至32周岁。申请人须为202391日以后进站或2024年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拟进站的立项时须已办理进站手续。申报对象不占单位推荐名额。b.为支持“双一流”建设,对科技创新领域属于湖南省世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一流培育学科的高校增加相应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只能在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和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内推荐。c.为支持湖南省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湖南省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增加推荐名额,增加名额由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所在市州推荐。

  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简称“湘聚”人才)

  1.申报条件。申报人须未满70周岁。已引进或有引进意向(立项前须签订正式合同,立项时须在服务期内),每年服务湖南省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在引进单位服务期不少于3年。其他条件参照“拔尖”人才申报条件。

  2.其他要求。(1)引进单位和被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存在隶属关系的,不能申报;(2)实行限项申报,每个推荐单位限报3项。


重点专题


  1.长沙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领军团队

  (1)支持举措:a.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择优按长沙市对研发中心财政经费支持比例的10%2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b.为加强支持团队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团队负责人直接认定为“拔尖”人才,支持期内根据需要每年给予入选团队12名“拔尖”或“荷尖”人才支持名额,连续支持3年,用以引进培养高层次科创人才;c.对湖南省紧缺急需、团队核心成员达到“拔尖”人才研究水平,参照“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期最长3年、最高3000万元的综合支持。

  (2)申报条件:a.申报企业在长沙市设立从事研究开发、试验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平台,属于长沙市2024年度拟引进或已认定的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外资研发中心、保税研发中心等研发中心。b.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c.团队拥有6名左右相对稳定的核心成员,团队成员间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或互补性,核心成员至少一半全职在申报企业工作。d.团队推荐的“拔尖”人才要求在湘工作税前年薪不低于100万元,团队推荐的“荷尖”人才在湘工作税前年薪不低于50万元。同时符合“拔尖”“荷尖”人才其他基本条件。

  2.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领军团队

  (1)支持举措:a.对入选的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科技人才经费支持;b.为加强支持团队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团队负责人直接认定为“拔尖”人才,支持期内根据需要每年给予入选团队12名“拔尖”或“荷尖”人才名额,连续支持3年;c.对湖南省紧缺急需、团队核心成员达到“拔尖”人才研究水平,给予支持期最长3年、最高3000万元的综合支持。

  (2)申报条件:a.属于湖南省科技文化融合领域企事业单位,聚焦音视频、文化旅游、文化装备、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等重点领域,优先支持马栏山实验室等科技文化融合创新平台、国家和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科技文化融合复合型团队。b.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c.团队拥有6名左右相对稳定的核心成员,团队成员间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或互补性,核心成员至少一半全职在依托申报单位工作。d.团队推荐的“拔尖”人才在湘工作税前年薪不低于60万元,团队推荐的“荷尖”人才要求在湘工作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

  3.湘智兴湘

  (1)支持举措:a.对全职引进的湘籍院士,符合条件的,按照“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认定。对全职引进的湘籍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人才计划),直接认定为“拔尖”人才,预期能为湖南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参照“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b.对非全职引进的湘籍院士、湘籍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中优先支持。预期能对湖南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参照“顶尖”人才“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c.对没有国家级人才称号,但达到相应水平的海内外优秀湘籍(校友)人才,在“三尖”和“湘聚”人才项目中优先支持。

  (2)申报条件:a.院士不超过80周岁,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不超过70周岁。b.已全职回湘的,申报人需202311日后回湘工作,且在湘工作不少于3年。c.意向回湘的,全职须立项前办理入职手续;非全职须立项前签订正式服务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且每年服务湖南省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d.其余条件参照“顶尖”“拔尖”和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  

  (内容源自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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